買賣物業
因涉及查閱業權、解答業權提問及擬備樓契等法律程序,在港買賣物業,須委託律師辦理。
何時須找律師?
以二手樓為例,不論您是買方或賣方,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,便須馬上延聘律師。若您未能及時聘請律師而導致延誤,後果可大可小。
找專營樓宇律師行的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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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權是否有問題,須由買方(律師)負責查核,若購入有業權問題的物業,將來可能無法轉售,後果可以很嚴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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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方律師亦要妥為解答買家就業權的提問,務求使物業能順利出售。若賣方未能解答,交易可能會告吹,更可能引起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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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訂或樓價尾數時若出現延誤,賣家可有權殺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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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若處理不當,如令銀行拒絕按揭申請,會令交易無法完成。除訂金可被充公外,買家亦可被追討其他損失並支付雙方經紀佣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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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樓宇買賣時,律師除要有豐富知識和經驗外,還要跟時間競賽。專營樓宇的律師行,往往能在倉促的時間內為您妥善完成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