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遺產分配
成功領取遺產承辦書後,在扣除債項、葬禮費用及其他處理遺產的費用,分發予受益人。如死者有立遺囑,當然須據他在遺囑內的意願分配。沒有遺囑的個案則須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所訂明的方式及比例分配。
遺產涉及房產
繼承死者房產時,須聘請律師辦理草擬樓契、繳付印花稅及土地註冊處登記手續。如有查詢,請與本行聯絡。
無遺囑者的遺產分配
死者生前無立遺囑,其遺產的分配方式,須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處置。以下是部份常見情況的扼要敍述:
當死者離世時遺下:
1)只有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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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可得到其剩餘遺產
2)配偶及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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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得到其非土地實產(即其居所內的傢具、衣履、飾物品、消費品及汽車等)及先得到剩餘遺產中的$50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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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扣除上述配偶的$500,000,子女可平分剩餘遺產的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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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可再得到剩餘遺產的其餘50%
3)只有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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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可得到其剩餘遺產
4)配偶及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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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得到其非土地實產(即其居所內的傢具、衣履、飾物品、消費品及汽車等)及剩餘遺產中的$1,00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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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扣除上述配偶的$1,000,000,父母可平分剩餘遺產的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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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可再得到剩餘遺產的其餘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