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申領遺產
親人過世遺下房產、存款、股票、強積金及保險等遺產,您須向後法院申領遺產承辦文件,方可處置其遺產。此申請手續可交由律師代辦。
有遺囑
由遺囑指定的執行人作申請,成玏取得遺產承辦書後,便按先人於遺囑內的意願分配遺產。
沒有遺囑(或遺囑失效)
須據《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》中的先後順序,決定由誰申領遺產承辦文件,應先由排行最高的人作申請,若他/她亦已歿、不存在或放棄承辦權,則由下一個順序的人士申請,如此類推。前述的規例順序為死者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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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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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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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或母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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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姊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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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姊妹的子女